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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申请公租房核实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情况和婚姻状况核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资金安排和拨付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技师资格、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认定、劳动合同备案的核查工作以及低收入、其他低收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的核查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车辆的核查工作。
地方税务部门负责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纳税情况的核查工作。
房地产登记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查工作。
住房公积金部门负责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的核查工作。
金融、证券和保险机构依照职权负责对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目前,随着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的不断完善,与公安、工商、民政、人社、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日益完善,大大提高了审核效率,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的前提下,可在30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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