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在重庆高新区曾家镇曾凤路有一名醉酒大爷,摇摇晃晃行走在马路中间,而且还来回穿梭。最后不慎被后方小轿车“擦挂”,导致臀部受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日20时11分许,重庆高新区交巡警支队金凤大队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后,赶至现场时看到,一辆小轿车停在道路中央,车上副驾驶坐着一大爷,驾驶员陈某在路边郁闷地站着。
看到民警前来,陈某急忙迎上去抱怨道:“警察同志,这就是碰瓷,他一身都是酒气,都走到路中央来了,我没注意到蹭了一下,他脾气还挺大,骂骂咧咧拉开我副驾驶的门坐进去就不走了,嚷嚷着报警!”
民警来到车前探下身子查看,发现大爷神态平和,呼吸均匀,但浑身散发出浓烈的酒味。经过民警现场了解,大爷臀部只是受了轻伤并无大碍,反而被酒精迷糊得不轻,民警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信息,得知其姓郑。
因二人的争执,将现场堵得水泄不通,于是,民警先疏导现场交通,将车辆开到路边再对二人进行询问。
民警向现场事故车驾驶员陈某了解到,当时陈某在马路上正常行驶,且速度很慢,看见前方有人在马路上乱窜,于是赶紧踩刹车,但还是擦挂到郑大爷。随后,郑大爷便打开车门自顾自的坐了上去并报了警。
经过民警的现场勘查询问和调取监控得知,郑大爷当天晚上是在旁边的餐馆和朋友一起聚餐,喝了数瓶啤酒后准备起身步行回家,此时他已经迷迷糊糊,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喝麻了的他不走人行道,就随意穿越马路,严重阻碍了后方车流。
此时,陈某驾驶小轿车从后方经过,由于踩刹车不及时擦挂到郑大爷臀部,好在当时的车速并不快,只是受了一点轻微伤。
随后民警对郑大爷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此次事故中,醉酒大爷和驾驶员担负同等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编辑:李周芳
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
关键词:
摇摇晃晃
随身携带
交巡警支队